Sunday, 26 April 2015

ZT: 與皇權太近的商人結局多不樂觀

與皇權太近的商人結局多不樂觀
2015-04-25
《新史記》孟港 專稿


1999年1月22日,中紀委作出《關於給予金德琴開除黨籍的處分决定》,决定中寫道:“中紀委常委會議認爲,金德琴身爲國家工作人員,黨的高級幹部,在代表中信公司辦理國家貸款3000萬美元用於嘉華銀行增資的過程中,利用職務和經營管理貸款的便利,侵吞公款。”

2000年6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以“挪用公款罪”判處金德琴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年7月,金德琴申請上訴失敗,法院維持原判。

正 如宋林落馬後,一些企業界人士以“偶像”來形容宋林在華潤任內的作為一樣,金德琴在當時的駐港中資機構中也頗具聲望,他是大陸國企派港機構人員中的大哥 大。這大哥大的名聲不是由於他的高齡,也不是由於他曾任中國銀行總行行長,更不是他擔任的中信公司副董事長兼嘉華銀行董事長,而是因為金德琴在所有駐港企 業負責人中,是最有經營能力最會賺錢的。


金德琴鋃鐺入獄15年,在世人腦海中的形象逐漸模糊。這是香港《蘋果日報》刊出的“中信集團副董事長兼嘉華銀行董事長金德琴”照片。

金德琴落馬至今,哀其遭遇、替其惋惜、為其辯解的聲音一直不絕。

讚 賞他的人認為,金德琴把嘉華銀行由破產邊緣打造成當時中信集團的金蛋,能力毋庸置疑,功績毋庸置疑。那3000萬美元借款,他僅用5年就將本息3502萬 美元歸還國家外匯儲備。况且,他在這麽多筆借貸業務中,絕對地看中借款人的資質與還款能力,而非其背景,職業素質令人贊賞。在這點上,如果中資銀行管理人 員都能向金看齊,那就不會有那麽多呆帳壞帳了!

爲他辯解的人認爲,金德琴的要求有相當的合理性。儘管他給國家創造了上百億的資産,但作爲中資駐港人員,他每年實際到手的收入不過三、五十萬。這3000萬美元在這5年中所生出來的錢,除去本息外,按香港的商業規矩,可歸屬於董事長私人。壞就壞在金德琴是外派幹部,不能與國家討價還價。而國家却沒有樹立起一套激勵企業經營人員的機制。

近代之上海,領門戶開放之先機,各路英雄豪傑、經世奇才、文人墨客在此風雲際會,逐漸形成了一種不同於中國其他地區的文化,即所謂“海派文化”。海派文化以 十里洋場的上海爲中心,根植於江南地區傳統的吳越文化,並且融入了開埠以後來自西方歐美地區的各國文化。海派文化與嶺南文化一道,代表了中國近代以來最具 活力的地方文化。

而近代上海特別是民國以降的上海,以商人為軸心、以商業為支柱的特殊社會環境,使得海派文化與其它中國文化相比較,更為遵循現代商業文明的主要原則——尊重市場,堅守契約,重視金融與商業。因此,無論是“海派文化”還是“海派人”,與“商”都有著更為天然的聯繫。

然而,在中國始終根基深厚的封建文化决定了這些精明靈活的海派商人,與皇權接觸交往,終歸是離不開。事業雄心越大,越是繞不開這一環。但是,從文化內涵上講,海派與皇權又是格格不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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