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30 May 2016

ZT: 法院院长亲历 被刑讯逼供后的反思

法院院长亲历 被刑讯逼供后的反思

2016-05-30

一个基层法院院长,讲述其从被调查、逮捕、起诉以及无罪释放的特殊经历。他的故事并不惊天动地,结局还算比较幸运,但仍发出法律人难以保护自己的慨叹。这名基层法官对司法活动每一个细节的亲历和观察,值得反思。
  原河南省平舆县法院院长刘德山,希望公开向全国法律界寻求高人指点——他当年办理一起减刑案件时有何违法。
  这位从业长达近三十年的前法官还控诉,自己遭遇难以想象的刑讯逼供。案情并不复杂:一位被减刑的犯人白玉岗出狱5年后,被指控为黑社会组织头目,上级“高度重视”,领导批示查保护伞,于是当年的减刑也列入复查。日后检方起诉时认为,时任刑庭法官刘德山违反了河南省政法系统的一份内部文件——豫高法[2004]214号中“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的规定,属于玩忽职守。刘德山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常行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当年的审理完全符合刑诉法和最高法院关于减刑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法官无罪,但判决书还是留了个“尾巴”——认为他虽不构成犯罪,但“有所疏忽”且存在“滥用职权”。而且,当2011年12月14日这位老法官拿到无罪判决,自被带走调查已19个月,其中失去人身自由达16个月之久。他坚持“要个说法”。

1982年,刘德山作为河南政法干部学院的首届毕业生,投身司法界。分配到驻马店中级法院后,他一直从事刑事审判,从书记员一直升至基层法院院长。他办理过上百起死刑案件、审理过副厅级官员职务犯罪,颇为自豪的经历还包括:审过的案子曾被收入最高法院的《刑事审判参考》,写的文章曾发表在《人民法院报》。不过,整整30年的法律历练和信仰,似乎经不起最近19个月司法体验的残酷撞击。他先是经历了8天程序不明的调查。那是2010年春末一个午后,刘德山被电召至驻马店市一家宾馆,在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接受了专案组的“调查”。之后是21天的监视居住——地点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自家住所,而是驻马店市以北360公里的鹤壁市浚县某宾馆中。其间,因为担心肋骨断了,刘德山曾被送往医院照X光。
  看守所有监管,更规范,但他一呆就是15个月,方被准许取保候审。他办了多年刑案,但对看守所的实际情况所知甚少,这次,他大开眼界。法院一审历经两次开庭后,拖了将近1年才宣判,因为要层层请示,等最高法院的批复。幸运的是,他被宣告无罪。19个月的司法体验让他感慨良多。他说,他曾自认为,对刑事法律规定和原则还算熟悉,但却难以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可想老百姓有多难”!
  法律人有证据意识,刘德山用硬纸片记下其被体罚的情节。
  第一站:专案组 司法程序还是党纪程序?一直没弄清楚
  (本文灰体字部分根据采访整理)2010年5月4日,是五一之后第一天上班,驻马店市中级法院的纪检组长给我打电话,通知我去颐和山庄宾馆,说需要问你个事情,没有明确说什么事情,我心里很坦然,就去了。我是下午去的,到201房间报了名字,然后有人领我到一楼走廊尽头一个房间,没有窗户。他们也不说他们是哪里的。一个人跟我说,把在驻马店中院办案的有关问题回想回想,然后就走了,其余人就站在那里,看着我。开始第一天、第二天还让我打电话,后来就把我手机没收了。我问他们,有啥手续,他们就不理你。我问我被限制人身自由这算啥?他们就说,你配合调查,好好交代你自己的事情,好好想想,把该说的说出来。在这里没有打,也没有骂,就叫我回忆,说:“赶快说说,说了就没事”,我问:“说啥?”他们用方言说,“你心里清亮亮的”,这个应该是鹤壁话。最后几天,他们跟我说,是减刑方面的事情,让我看了白玉岗减刑案件的部分材料,说是帮助我回忆,就是拿过来看了一眼,不交到我手里。有一段时间管得不严,每天三顿饭之后,可以活动半小时。房间很小,我从门口走到最里边,是七步,走回来,还是七步,我内心就有一种不吉利的预感:我遇到麻烦了。之前我没有过这种经历。我知道“双规”,但办“双规”很严格,要审批,程序上要宣布、要签字,但我这个,自始至终没人说是“双规”。我当时估计,是调查,没法判断是什么性质,讲不了理讲不了法了,判断不出他们是纪委的还是检察院的。当时困扰了我好几天,这个究竟是司法程序啊还是党纪政纪程序啊,一直弄不清楚。始终,他们啥也没有宣布,也不说他们是哪儿的,啥也不说。就在这个没有窗的屋里面,关了8天。刘德山卷入的这场风暴,发端于毗邻驻马店的河南南阳。他曾经给予减刑的当事人白玉岗出狱五年之后,被指控为涉黑组织头目,案子由公安部挂牌督办。
  2009年6月,全国打黑办派员全程旁听庭审,之后递交的报告认为:白玉岗涉黑案件的经济基础未被摧毁、保护伞未被打掉。公安部和中央综治办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其中一则批示为:“要认真总结、剖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地整改。”白案审理结束后,河南省政法委了抽调五十余人,成立“3.21”专案组,启动调查白案中的漏罪漏犯、白的保护伞以及白2004年在驻马店市监狱服刑期间的情况。刘德山和当年的另一位合议庭成员、驻马店市监狱有关人员、南阳市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均被调查。
  第二站:监视居住 先整服气了,再走过场
  5月11日下午4点多,他们把我带出来,我就感觉气氛不对劲。从颐和山庄上了车,一直往北开,我开始以为是要带我去郑州,可能是省纪委那个办案基地,但是我级别不够这个啊,后来发现不是。拉到浚县检察院,已经晚上9点,把我带进院子后面的房间,是车库改的,上面牌子写着“办案一室”。进去一看,椅子是铁的,固定在地上,墙壁是软的,我办了20多年刑案,根本没来过这种场所,从没见到这个场面,就估计是要对我上手段了。办案的人吃完饭之后,就来宣布,浚县检察院给我立案了,还是这几个人,把我东西给收走,然后就让我面壁站着,离墙30厘米,说:不该办的事情你办了,不该收的钱你收了,你先好好考虑。气焰特别嚣张。因为之前没有过度折磨我,我体质还可以,一站几个小时,从晚上9点多一直站到第二天上午7点,他们轮流在这边看着你。
  第二天,他们把我带到浚县迎宾馆,宣布对我监视居住。给我一个应当遵守的条款,说起来坐下都要报告,我不给他报告,一个姓陈的,上来就打了我两耳光。我以前知道,检察院办案是不敢打人的,但到这天上午,我就知道不行了。中午吃完饭了,又来几个人,气势凶得不行,没打我,但到夜里,又开始打我,把我撂倒在地上之后,往我身上坐,不是轻轻地坐,是使劲坐。他们打我是叫我承认是故意违法办理减刑,是领导安排的,叫我检举领导,啥事情都行,从县里到上面。他们开始说法院领导,后来又说市里领导,点着名字,让我检举。
  一直打到5月15日,我的肋骨疼得很,坐着也疼,疼得哭。16日上午,把我送去浚县中医院照片。后来照X光之后,说我没有问题,但后来我肋骨疼了整整4个月,有经验的人都说,肯定是肋骨打断了。刘德山当法官时,对监视居住的执行有过了解,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都是在当事人家中执行,监视期间并非完全失去自由。而就算是指定地点监视居住,据他回忆,一般是“找一个院子,可以吃住,可以在院子里面活动”。他没想到,自己经历监视居住时,却是在360公里外异乡的宾馆里。刘德山称,在这里的21个昼夜,他被困在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彻底失去自由,不准上床睡觉,并遭到了严重的刑讯逼供。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制度设计并不缺位,比如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要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但刘德山亲身经历后认为,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形同虚设:“全是演戏”,“先把我整服气了,让我说‘是的’,他们再开设备走一道场子。”侦查机关否认刑讯逼供。鹤壁市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事实上,办案人员对刘德山照顾有加,“吃饭都是变着花样给他吃”;至于21天不让睡觉,他认为明显违反常识,“常人几天不睡觉,就活不了了”。
  5月31日,办案人员跟刘谈话,告诉这位市、县两级人大代表——人大已批准了侦查机关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刘德山顿时明白过来:“要进去了”。当晚,办案人员宣布对刘刑事拘留,并于夜里1点多将其押往看守所。
  第三站:看守所 “挂起来”“弓起来”“撩起来”
  看守所里面是精神恐怖,让你处在饥饿之中,让家里送钱再加价卖给你东西,然后就是强迫劳动,规定工作量和时间,然后就是打骂、虐待。违法使用脚镣手铐,土话叫“撩住”,体罚叫“撩起来”,把脚镣手铐全部铐在一起。我知道“撩起来”是违法的,我工作二十多年办刑案,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刑罚。公安部对于警械使用有规定。还有一种叫“挂起来”,把手铐铐起之后,挂在号房的门梁上。我见过两个人,被挂起来12个小时,我跟他们在一个号里面。
  “弓起来”,就是对着墙壁躬着腰撅着屁股罚站。还有拉出来到审讯室坐“老虎凳”,是一种专门做的椅子,手脚全部铐住,一坐24个小时。“三稀”也是一种严管措施,每天只发三碗稀饭,不给发馍。我经历过两次“撩起来”,一次时间短,撩起来半天,第二次撩起来3天3夜,去掉之后,还被戴脚镣手铐17天,实行17天“三稀”。看守所里面要强迫劳动,串链子比较多,各种塑料的链子,有长的有短的,一般人每天做90条以上,个别年龄大的(工作量)稍微降低一点;还有扎拉花,剥大蒜,化肥袋子,一个人要剥一袋大蒜,少的时候两个人一袋子,没剥好的要处罚。
  7月份之后,我就不肯干了,年龄大了,眼镜近视,有颈椎病,定的任务完不成。他们也不对我咋了,有人跟我谈过,叫我干活,我不干。号里最多的时候,24个人,最少的时候12个,正常铺位只有12个,最多的时候,地上睡的都是人,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睡觉只能侧着睡。法律书一概不让我看,家人给我送的《论语》、《古文观止》,每次搜号都给我搜走,用脚往外踢。我的《古文观止》上现在还有脚印,我是读书人,对书被践踏很来气。比起无人监管的“黑宾馆”,刘德山原以为看守所可能要自由点。尽管看守所曾爆出“躲猫猫”等丑闻,但毕竟有专门法律约束。刑讯逼供多发生在嫌犯移交看守所之前。
  二十多年来,提审犯人、宣判、执行死刑,老法官刘德山对看守所并不陌生。不过,从法官成为嫌疑人,他在浚县看守所的15个月里,目睹了看守所内被押人员参加劳动、被体罚、超期羁押等以前完全不了解的种种问题。
  听说法官也进来了,很多人都过来咨询。有些案子,在刘看来明显过分:一家三兄弟因为上访,被按敲诈勒索罪抓了,老大判7年,老二老三各判3年。刘曾和兄弟三个分别同监室关过,虽然同情,却爱莫能助:“自己的事情明明白白,都弄不了,怎么帮人家?”
  刘德山在看守所关了整整15个月。其间,家属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未得到批准。辩护律师陆咏歌多次前往浚县看守所会见。“他在坚信法院会依法判案的同时,表现出了对法律的失望。”陆咏歌回忆,会见中,刘德山曾多次流泪,问律师:“为什么?”“这是法律人的眼泪,是局内人的伤心。”陆咏歌说,“作为一名老律师,我也想问,‘为什么?’”
  2010年10月,刘德山终于来到了他最熟悉的地方——刑事审判法庭。
  第四站:法庭 法官要我配合
  一审开庭是2010年10月19日。开庭的时候,每一个问题,我都讲得他们无话可说,第一次开庭,还没开就发生了争执,我不愿意穿看守所的号服,他们不同意。后来开庭后,解下手铐,我就把看守所的号服脱掉了。起诉书念完之后,问我是否属实,我说不属实,我说上面写我有供述,那是刑讯逼供了,限制我自由,打我,休息吃饭喝水解手刷牙拉屎拉尿的自由都限制了,法官就斥责我,不满意我说这么多,说你当院长不知道该咋弄。当时我在看守所里面,不知道“两高三部”出台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我的律师提了这个。律师问了我刑讯逼供的问题,问有何证据,我说有X光的片子和笔录上的签字。我2010年5月16日被送到浚县中医院去照X光,我记住了片子的号码:36657。我在县法院的坐车,号码是0366,所以我记住了。我们要求调取这两项证据。后来,第二次开庭,调取了。但是片子没有调来,调了检查报告,宣读了我5月31日写的那行字。那天的询问笔录上面,我写了“对所受到的待遇保留权利”。但检察院认为说明不了啥问题。事先他们都写好了证明,说这些人没有对我刑讯逼供,法院最后也没有认定刑讯逼供。我的律师就说,检查报告说“没有异常”,就证明检查了,无缘无故检查什么身体?为啥要检查?
  第一次开庭中间,法官把我带到他办公室了,说刑讯逼供“都是这样”。我自己当法官开庭的时候,越是影响大的案子,我越是要中立,被告人说的如果有理,就让他说,不能斥责他,浚县的法官连中立都没做到,面子上都没做到。法官叫我配合,说检察院相当慎重,检察院多次向上汇报了也来法院沟通了,相当慎重,隐含的意思就是:让我明智一点,和法院配合。我平常就很讨厌“配合”这个字眼,有罪的话你就判决嘛,所谓的“配合”就是要你咋弄你就咋弄,要你咬谁就咬谁。第一次开庭,持续了整整一天,直到夜晚9点。法庭上,前法院院长刘德山为自己作了详细的辩解,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每一份证据,他都发表了质证意见,并重点谈到了自己被刑讯逼供的经历。
  但第二次开庭后,判决结果迟迟未出。经过家属和律师的反复打听,久拖不决的症结在于:刘德山案正在经历漫长的“内部请示”程序,已经过鹤壁市中院、河南省高院,层层请示至最高法院。刘德山也判断,肯定是“在请示”,他知道,按照内部规定,处级干部的审理和判决,就要报到省里,所以自己的案子至少报到河南省高院,没想到的是,居然还报到了最高法院请示,而且拖了那么久。
  捱到2011年春天,最高法院关于刘德山一案的批复终于下来了。同年9月3日,刘德山获准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10月份,浚县法院一审判决他无罪,浚县检察院提起抗诉。12月份,鹤壁中级法院终审裁定,刘德山无罪。
  第五站:悬赏鸣冤 如果再当法官,我会更重视被告权利
  最后的判决仍然留了“尾巴”,认为我不构成犯罪,但是疏忽、滥用职权。从公平正义的角度,这个结果是不可思议的。我办理的减刑案件,是完全符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既没有违法,也没有违规。应该给我下结论,办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符合法定减刑条件。法院的判决应该是这样的判决。我回来之后,刑法、刑诉法、最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都认真学习了一遍,包括各省的关于减刑假释的文件,都逐条对比,发现各省市不一样,足以说明河南省高院的214号文没有法律效力。而且,我办案,并没有违反214号文件,虽然规定“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但这个案子不是“一般”,而是“特殊”,所以我没有违反。申诉的希望太渺茫了,我也知道难,我也知难而退,恢复正常生活就行了。但现在看来,构成重大影响了。一个是社会影响的问题,一个是据说还要给我党纪处分,一个是对我的工作生活构成了直接的影响。无罪判决半年之后,我仍然没有正常生活。谁来承担责任?我要尽我所有的努力,向上反映,这个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尾巴,一定要一个说法。如果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愿意接受处罚。几十年来,我一直在追求司法的公正,但是所看到的一些现实,对我的信仰打了严重的折扣。尤其是有的司法机关,根本不是在依法办案。
  在刘德山看来,这仍是一份“有瑕疵的无罪终审判决”:判决书认为他不构成犯罪,但仍认为他“有所疏忽”且存在“滥用职权”,这个结果让他非常不满。他没有申诉。作为多年的老法官,他深知,经过层层请示过的案件,申诉成功的希望微乎其微。来自鹤壁市检察院人士的说法是:检方并不认为刘德山无罪,并认为最高法院对刘德山一案进行批复有违法之嫌,目前该院已报河南省检察院,请求对二审结果进行抗诉。刘德山说,如果将来还有机会做法官,对被告人的权利,他会更加重视,对办案中程序的审查,会更严格,对案件最终的判决,会更加慎重。因为,这次司法体验已告诉他,“很多法律规定被架空,而当事人、被告人,实在是太弱势了”。
  【媒体评论】  呼吁法官换位思考
  红网评论《眼花判错案PK遭逼供 法官须换位思考》呼吁法官在判案时应换位思考。文章称,就像水涛法官一样,在“眼花”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考虑到受害者家属的感情,没有考虑法律的尊严,更没有换位思考,只是脑子一热,大笔一挥,就做出减轻处罚的判决书。就是这个举动,让案犯逍遥于严惩之外,让九泉下的灵魂无法瞑目,让法官这个职业和法律蒙羞。而本案中的刘德山法官,从坐在审判席上,到站在被告席上,让法官对法律的公正性及其办案的程序有了新的认识,不是人的道德和品性发生了多大变化,而是一种角色的换位,是一种对被不公正执法的体验,让他有了这样的提高。如果早有换位思考的举动,还会有现在“被司法程序”的体验吗?
  《长江日报》评论《刑讯逼供的换位体验》则称,对大部分个体来说,一旦被放置在当事人、被告人的位置,面临的往往是倾泻而来的惩罚,“有罪推定”乃至“栽赃式”的问讯司空见惯。以还原真相实现正义为目的的案件调查,变成了想尽办法“填”一个正义的洞,不管是拳头出手还是拖延羁押。文章同时强调,刘德山说如果还有机会做法官,他会重视办案的程序审查,这是一个“换位体验”后的感悟,很难给多数法官以示范。再则,即便法官慎重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方面照旧如故,违法程序无证可考,正义的缺口还是会留着。

Thursday, 26 May 2016

ZT: 河北政法王张越覆灭录:抢人做局

河北政法王张越覆灭录:抢人做局

博讯北京时间2016年5月26日 转载

编者按:在郭文贵蚕食民族证券的过程中,张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同时也和郭文贵牢牢绑在了一起,不得不为这个“驾驭权贵如刍狗”的商人不断“擦屁股”,甚至不惜跨省抢人,对撼河南政法界。
强掳曲龙 滥用私刑
    
    在收购民族证券进入收尾阶段时,郭文贵和其代理人曲龙的矛盾逐渐浮出水面,但准备和郭文贵闹翻的曲龙没有料到,张越和马建会让他吃尽苦头。
    
    2010年,郭文贵和曲龙决裂,两人势如水火。2011年初,曲龙向中国国家安全部纪委、中纪委实名举报郭文贵收购民族证券过程中侵吞巨额国有资产的问题,并接受了媒体采访。
    
    事实上,两人矛盾孕育已有不断的时间。在上述合谋收购石家庄商业银行的股权之时,郭文贵还介入了天津环渤海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次内部纷争。当时的天津环渤海集团董事局主席郑介甫为了规避关联交易问题和借债缓急,将集团旗下的部分公司拿到集团体外交由集团董事赵云安运营,并且将其中的银邦伟业投资有限公司质押给了河南商人谢建升。
    
    但不想赵云安在运营过程中瞒过董事会,利用种种非法手段将本属于集团的产业纳为私产。郑介甫发现后报案,赵云安随即被天津市公安局抓获。被抓后赵云安托关系找到郭文贵,求其“捞人”,成功取保候审后,赵云安付给郭文贵股票套现加现金资产约4亿元,操盘接纳这笔资金的,同样是曲龙名下的中垠公司,也就是在如何处理这笔资金中,郭文贵和曲龙产生了不可弥合的矛盾。
    
    郭文贵指责曲龙利用担任政泉置业执行董事的便利条件,通过伪造签名、制造虚假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公司名称地址等方式,将“捞人”所得划拨中垠公司名下占为己有,并更名为源润控股,曲龙则对此矢口否认。
    
    曲龙的举报信递上去后,很快便为郭文贵得知,郭电话威胁曲龙称,“你敢告我,找死,倒数时日吧!”由于曲龙全程参与收购民族证券,知悉马建、张越如何动用公权力施压河北银监局、河北国资委、北京产权交易所、首都机场、东方集团的过程,郭文贵遂将事情的危急程度报知马建、张越两人。
    
    随后张越即会同马建与郭文贵的下属展开行动。2011年3月31日下午5时许,马建下属安全部某处处长高辉、张越的下属郭东斌、郭文贵保镖赵广东等十几人分别乘坐4辆车,将曲龙的车围堵到北京东四环的颂江南大酒楼窑洼湖店院内,用院内石头、酒店桌椅将前置挡风玻璃砸破,并用铁棍撬开车门将曲龙强行带走。期间,曲龙及周边围观群众均拨打110报警,但电话一直无法拨通。
    
    曲龙被带走的第二天,2011年4月1日,郭文贵顺利办理了民族证券控股权的受让手续,曲龙则被高辉、郭东斌等人带至河北承德某看守所,声称曲龙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已危害到国家安全,任何人不可将其转移,但并未依惯例出示证件,也没有提交羁押曲龙的相关手续。
    
    曲龙被带走的几天后,承德公安局刑侦部门一领导即赴曲龙的中垠公司,冻结了公司及曲龙本人、妻子的账户,并将公司的5辆车全部开走。
    
    从2011年4月1日到5月6日,曲龙在承德某看守所被关押了36天,共被外提了3次,每次都超过了24小时,其中包括4月4日至6日的两天、4月中旬的一周以及4月底的4天。在被外提期间,曲龙遭受了“老虎凳”、强迫持续进食且不得上厕所、被塑料袋套住至窒息等刑讯逼供手段。
    
    抓到人后,张越再次直接干预了对曲龙的处理。当时曲龙被押至承德某看守所后,承德市检察院批捕科以证据不足没有做出批捕的决定,张越获悉后,即于次日亲自电话要求立即批捕。4月底,曲龙被以涉职务侵占罪正式批捕,有别于当时被抓时的非法持有枪支罪名。
    
    在承德某看守所期间,曲龙曾给给承德市检察院出具了一封质疑材料,指出承德市公安局并没有案件管辖权,持枪罪也无证据。时任承德市公安局一位领导知道此事后上报张越。5月6日,曲龙被转移到更为隐蔽的承德县看守所。
    
    曲龙在举报信中自述,在5月中旬去承德县看守所的车上,押解者将黑塑料袋戴在曲龙的头上,威胁要闷死曲龙。并在承德县看守所期间,对曲龙进行了一次长达10小时的逼供,致曲龙身体多部位受伤,昏死数次。当时押解者亲口告诉曲龙,民族证券涉及河北重大利益,由上头交办,董事长(张越)亲自盯办,要求曲龙对民族证券的事闭嘴。
    
    2011年9月,曲龙再次被转移到承德市下辖的围场县看守所。2012年1月,围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4月,围场县人民法院判决曲龙15年,这是职务侵占罪类别的最高年限。曲龙不服判决上诉,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承德中院)在一周内作出维持原判决的判决。把曲龙按最高量刑判决,也是张越亲自授意,交代给时任承德中院某主要领导办理。
    
    而在处理曲龙案中为张越效力的承德市公安局某领导、承德市公安局刑侦部门某领导、承德中院某领导,在曲龙被判刑后均已获得升迁。
    
    “擦屁股”不惜对撼河南政法界
    
    曲龙造成的麻烦并未结束。在天津环渤海集团纠纷中受牵连的河南商人谢建升,于2012年8月,以郭文贵、曲龙、郑介甫、赵云安等人合同诈骗向河南焦作市公安局报案,焦作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并且得到了公安部对案件办理的批示,收购民族证券的底细再次面临被连带揭发的危险。而此时郭文贵已经逃往海外,张越开始出面百般阻挠河南警方的调查进程。
    
    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3月11日,焦作市公安局为了对曲龙涉案情况取证,两次赴围场县调案件卷宗,两次赴承德市监狱交涉,都未能如愿。围场县法院两次均称卷宗被承德市公安局借走;承德市公安局第一次称卷宗已归还法院,第二次称需经领导同意才能调卷,之后不再接焦作公安方面的电话。
    
    在焦作公安局仅有的一次对曲龙的提审中,房间中也被安装了多个摄像头,桌子底下则安装了录音机,曲龙要求将其押往河南才肯说出实情。
    
    之后案件在马建的直接干预下,得到河南政法系领导的批示,很快终止。
    
    2014年3月,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河南,谢建升将案件向巡视组反映,该案在2014年6月重新启动,此时曲龙已被秘密转至河北保定监狱羁押。
    
    2014年8月12日,焦作市公安局持有公安部、司法部手续,赴保定要求押解曲龙。并不清楚个中内情的时任河北司法厅领导许新军、监狱局管理局领导宋国军同意放人,张越对此并不知情。
    
    在河南,曲龙将和郭文贵的纷争及民族证券转让的事情和盘托出。很快,焦作市公安局对闻讯远逃海外的郭文贵立案,并赴盘古大观将传票送至郭文贵律师手中。
    
    张越得知曲龙被押到河南后破口大骂,责成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兼监狱管理局局长许新军、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宋国军,赶至焦作市公安局押回曲龙。宋国军对焦作市公安局表示,因发现曲龙还有余案,要带回河北审问,但焦作方面要求其出具合法押解文书,拒绝了放人的要求。
    
    其后于2014年9月12日,许新军、宋国军持国家安全部17局函件和张越的手谕,再赴焦作。函件中称,曲龙案件涉及国家安全,需要国家安全部及河北政法委联合办案。加之张越托时任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给当时河南省某主要领导打电话求情。在该领导的直接过问下,9月13日凌晨,曲龙重新被押至河北。
    
    2014年9月30日,负责谢建升案的专案组组长、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绍政以涉嫌受贿遭到调查。谢建升也因涉嫌行贿王绍政遭到通缉,不得不逃往海外。据称王绍政被查也是因张越联合河南省相关官员“做局”所致。
    
    也就在在这一时期,对周永康的剪裙边进入高潮。李春城、郭永祥、蒋洁敏、王永春等周永康窝案成员相继落马,较为外围的张越尽管也接受了相关调查,但均安然脱身。此后张越开始变得低调起来,但依旧没有放弃对利益的攫取。 (博讯 boxun.com) 

Sunday, 15 May 2016

ZT: 中国这届啥都不行 除了警察还行

中国这届啥都不行 除了警察还行
| 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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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微信、知乎取代电视、报纸,我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这届啥都不行」——首先,被拆迁户是一贯不行的,而且越来越不行。以前是合法住宅的拆迁推进起来比较困难,现在很多地方,比如海口市琼华村,连拆个违章建筑都会遭遇激烈反抗;以前反抗最多也就扔扔砖块、搞个自焚,现在郑州的被拆迁户直接动起刀子,砍杀街道拆迁办副主任来了。不行不行。
  被拆迁户不行,公务员也不行。那个叫什么雷洋的,不仅心理素质不行——「嫖娼」还不承认,还要激烈反抗喊救命,生理素质也不行——坐个警车,别人最多是头晕呕吐,他老兄可好,直接「心脏病突发死亡」了;不仅自己不行,亲朋好友也不行。雷洋明明早就参加工作,是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的公务员,你们却非要扛出「人民大学2009级硕士」的旗号,装嫩博同情,引诱「不明真相」的校友发声明、搞串联。不行不行。
  名校生及其家属不行,希望成为名校生的和他们的父母更不行。作为「高等教育资源丰富、升学压力较小」的省份,江苏湖北等地的考生及家长毫无大局观念,一点不知道配合国家政策,为政府挑担子、做贡献,拉中西部地区的兄弟一把,还要上街闹事,还要面见省长,还要教育公平,还要讨伐北京……不行不行,实在不行。
  尽管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但我建议大家千万不要气馁,因为我们有伟大的唯物辩证法神功护体,而它开篇第一式不就是要求我们:看问题要看整体,不能片面吗?作为一名光荣的共产主义接盘人,我始终提醒自己要假装相信,上述「不行」的只是个别现象、个别人群、个别领域,并非「主流」,更不是全部。想想看吧,贫穷如朝鲜,失败如津巴布韦,动盪如叙利亚,都有金三胖、穆加贝、阿萨德这样「很行」的人,作为当今世界第二强国,咱怎么可能「啥都不行」呢?
  别的不说,至少这届警察还是行的,而且非常行——拆迁拆不动,联防队员上;抓「嫖客」遭抵抗,便衣民警上;家长包围省政府,武警公安上。另外,像什么访民讨说法、记者揭伪装、网友评时事、律师磕真相……总之,哪里有不服,哪里就有包治不服的警察。甚至,就连股市熔断引发股灾这样专业精深的领域,最终出手平息危机的也是公安部的工作组,而非证监会、财政部或者国务院,想想也是让人动容,建议「56朵菊花」组合今后多唱唱:社会主义警察国家就是好呀就是好。
  但我要是没记错的话,韩愈老夫子曾曰:「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虽说警官们从来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他们背后,站着随时随地坏掉的监控、及时雨般的宣传禁令,以及主动帮忙洗地的党媒和网评员,但所有擦屁股的工作都让警察来收拾,终究也是力有不逮。毕竟,人非Superman,隔行如隔山,单枪比马一肩挑,不把人愁死,也非得把人累死。
  何况,这些活原本不都应该是由其他部门的小伙伴来做的吗?比如,决定范华培生死的,貌似应该是郑州当地的法院吧;而平息考生家长对「减招」的误解与愤怒,难道不是教育和宣传部门的责任吗?怎么最后通通都推给了警察,交给了警棍?有道是:浑身是铁,能捻几根钉;全副武装,经得起几块砖头砸?想想当年,把工商、市政、环保、卫生、交通等诸般活计尽数通吃的城管,最后落得了个什么下场,各位应该都还没忘吧?
  所以,每次在键盘前问候公安民警及他们全家,我总会放刘欢大叔的那首《温情永远》:「你太累了/也该歇歇了/不可能所有事一家做完」。事实上,就算所有的事公安一家做完,也未必能换来同侪的叫好,这就像在一个单位里,如果有谁能干到把所有事情都干了,那等待他的一定是同事的冷眼与排挤。道理很简单,你抢了别人的名,还夺了他人的利,大伙又不傻,谁会像团中央那样坐等部门预算减少一半?既然如此吃力不讨好,倒不如学韦小宝,大喝一声:「老子不干了」。否则「五一六通知」一到,谁也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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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比承包医院更黑暗:莆田人承包了中国90%的寺庙

比承包医院更黑暗:莆田人承包了中国90%的寺庙
(博讯北京时间2016年5月14日 综合报道)



    我相信这个五一,不少人去寺庙拜佛了。但是,你知道吗?你去的那些寺庙,基本上都是被莆田人承包下来的。你不是去拜神,你是给他们送钱去了!
    
    其实,承包寺庙的恶劣性质一点不次于大于承包医院,因为它们直接将中国人仅存的那点信仰转化成了白花花的银子,这简直就是对中国人最大的侮辱!
    
    莆田人承包寺庙在中国旅游界、宗教界早已不是秘密,但是对于普通的中国民众来说,大家竟然还不知道这个秘密!
    
    从现在开始,你必须明白一个事实:在中国大多数旅游风景区中,90%的名刹古寺的经营权都落入了莆田人手里!
    
    这些莆田人在中国遍地承包佛寺,可气的是:“一包就灵”还被业内人士被奉为商业化制胜的法宝。这些寺庙被承包后完全按照商业模式运作,高价买卖香火,攫取暴利。门票提价、圈地建筑、拍卖摊点、欺诈游客、极限增长。制造诸如高香、算命、强交功德款等种种惊人黑幕。寺院承包,香火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龌龊的交易?每一个中国人都有权知道香火背后的黑金真相!
    
    今天水木然就来深入的揭露一下这种行为!
    
    比承包医院更黑暗:莆田人承包了中国90%的寺庙

    先讲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清洁工,已婚,6年前嫌工作累,辞了,剃度出家,当了假和尚,收入翻番。不久后换了个庙,混上了执事,收入翻番。过了两年,原主持退休,他接任,月入过万。去年,他承包了一个新庙,雇了一个主持和方丈,自己还俗,买车买房,年入百万。
   
    如今,他正在考虑寺庙连锁事宜······
   
    不错,这才是中国人最钟爱的新兴产业:不要技术,不需厂房,而且还受人尊敬,可谓万人敬仰,最重要的是每天来送钱的人络绎不绝。
   
    所以,我们现在看到如今中国的寺庙,只要稍微有点名气,还有哪个寺是不收门票的?就是因为都被承包出去了。
   
    当然除了门票收入之外,还有其他项目,庙里的“高消费”服务项目包括买香、撞钟、求签、解签等等。只要你有大把钱,寺庙就可以提供各种规格的服务,烧头香、敲头钟、办各种价格的水陆道场等等。
   
    

    最无耻的是,他们还将其最高收入美其名曰:功德钱。一般情况下,和尚会拿出功德簿让游客签名。并慷慨许诺:凡签上名字的,住持大师亲自念经,为您祈福消灾。结果签上名之后,沙弥才说:“名字不是白签的,要捐功德钱,多少随意,三、六、九都行。”你一细问才知道,所谓三、六、九,就是300元、600元、900元,3000元、6000元、9000元,随你挑选。
    
    一般游客到庙里,寺里的和尚就会劝你烧个高香,但外面的香是不得带入,据说不干净。等你烧完了才发现要几百元,甚至还不能讲价,因为讲价就表明“心不诚”。
    
    香客大多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得了。在寺内请一炷香,最低200,最高10万!你不用咂舌,创造吉尼斯世界纪录的,也许是四川峨眉山的宝光寺:头柱香拍卖,成交价99万!也不用担心自己没带足够的现金,因为和尚会拿出POSS机,让你刷卡。
    
    很难想象,一座建于AAA级旅游景区的寺庙,一年的承包费竟高达720万元。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寺中那些为游客解签占卜的出家人几乎全是“冒牌货”。
    
    最令人气愤的是,这些被承包的寺庙里的和尚和大师竟然多为冒牌,许多人结婚生子,购置房产。他们的收入主要靠业务提成,收入堪比白领。他们不要技术,不需厂房,靠信徒的虔诚赚取香火钱。
    
    

    和尚成了赚钱的职业,年收入50万以上,方丈们都是他们的领导,个个年收入高达数百万。白天一个样,晚上一个样。
    
    当和尚如此赚钱,肯定就有了不少假和尚。比如,为赚游客的解签钱,有些寺庙还不惜请了几位假大师。这些“大师”已是业内的老江湖,心理素质好,能说会道。
    
    他们很会看人,通过衣着、气质、谈吐即可判别是否是其目标,若是有钱人,“大师”会多花些心思,如果碰到学生模样的便说一句“你与佛无缘”了事。
    
    这些,都成了很多假和尚的必备素养!
    
    当然了,寺庙的收入“全靠这些‘大师’忽悠”,成为其“掘金“的主力。
    
    那些怀揣虔诚的游客跨入这些寺院的门槛的瞬间,就成为待宰的羔羊,少则数百,多则几万。佛门威严的气场和心诚则灵的心理暗示自然战胜理性,而那源源不断的功德钱最终落入了寺庙的口袋。
    
    这项“生意”的利润如此巨大,以至于一些人以和尚、尼姑或道人之名,签招聘合同,每月领工资,上班“礼”佛,下班还俗,收入高过白领。这些“大师”多已有结婚生子,并在市内购置了房产,开着价值价值不菲的轿车。
    
    举个例子,水木然所在的杭州,曾有一座很小的寺庙,前几年方丈被抓了,据说是一名潜逃犯,被抓的原因惊人是晚上开着一辆奥迪出去逍遥去了······
    
    曾有媒体报道:云南玉溪市灵照寺方丈遇害后留有400多万个人存款吗?甚至为了存款其女儿和寺院就遗产归属还打起了官司。不要感到意外,如果和尚是个不挣钱的职业,方丈能有几百万存款吗?
    
    对于莆田承包者而言,承包寺庙仅是一场生意,也许,莆田人只是整个利益链的执行者,他们只是帮着疯狂的食客们实现了自己的财富梦想。
    
    再插个题外话:水木然经过调查还发现:全国约75%的私营加油站是由莆田人承包经营的,使用用的油都非常劣质,经常可以使汽车无故熄火。
    
    让我们更觉得的可怕的是:利益部门的角逐让莆田人有了承包寺庙的可能,莆田人在承包的经营必定是通过信仰挣回投资,并取得回报,这个疯狂的过程,带来的效应是,他们将中国人的信仰毁于一旦!
    
    我们最需要反思的是:这又只是莆田人在干的事吗?难道我们为了钱,可以将仅存的灵魂和信仰也可以出卖吗???!!!
    
    如今,中国遍地的佛教寺院也难逃被商业化的“宿命”。水木然认为相应的文物保护部门、旅游管理部门、宗教部门必须站出来给大家做一个解释!
    
    我们如果在不管管,中国仅存的这一点净土被利益践踏了!中国人仅存的这一点感情和信仰被利益践踏了!(作者:水木然 图片来源:网络) [博讯综合报道]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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